- 土地與房屋分別登記在兒女名下,雖然有父母設立戶籍並居住該地,但是不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規定
稅捐機關表示,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而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必需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因為房屋是登記女兒名下,土地則是登記予兒子,兒子與女兒二人間在民法關係上是屬於兄弟姐妹旁系親屬非直系親屬,是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提醒民眾注意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規定,避免增加賦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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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345對抗543,青年首購是主流,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讓小孩子成家,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投資客無利可圖,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